关于推荐第二期聊城市创业训练营活动
参训企业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公共就业服务机构:
根据市人社局要求和工作安排,近期将组织开展第二期聊城市创业训练营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训对象
在全市范围内选拔101名具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(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,需提供证明材料)。企业注册地在聊城市内,成立半年以上、五年以内(成立日期:2015年10月9日-2020年4月9日)。
二、时间地点
活动分集中培训和后续服务两个阶段,拟定于10月中下旬在北京开展集中培训活动(5天)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各县(市、区)要严格按照确定的选拔条件,加强与行政审批、市场监督、工信、退役军人、总工会等部门(单位)的联系和沟通,及时通知本地初创企业和创业孵化基地(园区),优先从历届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中的获奖企业中选拔,重点征集登记失业人员、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军人、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办的企业。请按照分配的名额(附件1)推荐企业,并确保报名企业负责人能够准时参加集中培训。
(二)按照每家企业只能参加一次创业训练营活动的原则,各县(市、区)不得推荐已参加过历届山东省“创业齐鲁训练营”活动和第一期聊城市创业训练营活动的企业。
(三)请各县(市、区)将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县(市、区)公章的《聊城市创业训练营活动报名表》(附件2)扫描件和《聊城市创业训练营活动推荐企业汇总表》(附件3)电子文档,于2020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市劳动就业办公室,未及时报送影响全市工作的,市里将相关名额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。
联 系 人:曹国政
联系电话:8287853
电子邮箱:lcs_rsjjybjyazk@lc.shandong.cn
聊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
2020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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